深圳控股發布公告稱,公司作為借款人接納由一家銀行提供最高達5億港元的定期貸款融資,融資年期為自首次提取融資日期起計35個月。
公告顯示,根據融資函件,公司承諾促使深業(集團)有限公司仍為公司單一最大股東、持有公司至少35%實益擁有權并保持董事會的控制權;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人民政府直接或間接持有深業至少51%實益擁有權。違反該等承諾將構成違約事件,當違約事件出現,貸款人可以取消融資并宣布融資項下的任何未償還金額即時到期應付。
于本公告日期,深業實益持有公司已發行股本約62.32%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人民政府間接持有深業100%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