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發布《關于規范房地產中介機構代理銷售行為的鄭重提示》。近期個別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通過微信等渠道發布有關“零首付”“低首付”等商品房銷售廣告信息,該行為已違反廣州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規定,嚴重擾亂房地產市場正常秩序。
根據即將于12月20日施行的《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發布商品房預售廣告,對于商品房銷售廣告、宣傳資料應當確保真實合法。根據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提供房屋交易中介服務時,應當如實告知當事人房屋交易相關情況和本市房地產政策相關規定,不得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房屋交易提供服務。望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自通知發布之日起立即展開自查自糾工作,自覺抵制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管理、規范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