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5日從鎮江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存量房交易市場秩序,保障房屋交易資金安全,日前鎮江市正式出臺《鎮江市市區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自2022年1月15日起,鎮江市區(京口、潤州、鎮江高新區)國有土地存量房進行交易時,交易雙方當事人可根據自愿原則,將房屋交易資金委托給資金托管銀行通過由政府搭建的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平臺,進行監管。交易雙方在完成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后,由資金托管銀行按照協議約定,將監管的交易資金劃轉給出賣方。
鎮江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舉可有效保障買賣雙方的財產和交易資金安全,維護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規避存量房交易資金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