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2月8日,深交所向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就其年報審計機構更換事項發送關注函。
據悉,天津泰達當日發布公告稱,擬聘任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2021年度財務報表及內控審計機構。變更原因為,原2021年度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天津疫情防控及隔離政策影響;加之大信人員安排緊張,內部無法協調足夠的審計資源,滿足其關于首次承接上市公司的現場工作量要求。
此外,2021年10月26日,天津泰達披露的《關于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顯示,鑒于原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合約到期,且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已連續多年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根據國資管理相關要求,公司通過公開招標形式擬選聘大信會計師事務所擔任2021年度審計機構。
深交所對上述情況表示關注,要求天津泰達具體說明兩次變更年審會計師的原因及是否做好前后任會計師溝通工作,與兩家事務所就年報審計相關事項是否存在重大分歧等。
深交所還請大信會計師事務所核實并披露,自受聘天津泰達年審會計師以來開展的相關審計工作和進展,無法按期完成天津泰達2021年度審計工作的原因,是否存在因審計范圍受限、對會計處理存在分歧等爭議事項導致主動請辭情形等。
關鍵詞: 兩次變更年審會計師 泰達股份收到深交所關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