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政府、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已批準宗地2021-55號至2021-84號、馬宗地2021-07號至10號、長樂2021-拍11號至16號、2021濱拍-7號至9號等四十三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事宜。所有住宅均有限售價,價格在26500元—42000元/平方米不等。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宗地2021-55號商品住宅銷售指導均價為30000元/平方米;建設商貿樓(商業)建筑面積2500平方米,集中布局在地塊B,由市土地發展中心按照5997元/平方米回購;回購商貿樓配套地下車位的,回購價格按照經評估的市場評估價下浮10%確定。
宗地2021-57號商品住宅銷售指導均價為32000元/平方米;建設商貿樓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及配套停車位120個,由市土地發展中心回購,商貿樓回購單價按照6258元/平方米確定;停車位回購價格按照經評估的市場評估價下浮10%確定;回購部分商業商務起始樓面地價2160元/平方米,可售商業商務起始樓面地價8000元/平方米。
宗地2021-60號、61號受讓人要將空中花園、開敞式公共平臺的用途,業主相關義務及物業公司相關責任納入房屋銷售合同和物業管理合同,明確業主后期管理和維護義務,并取得業主承諾,嚴禁業主私自改變用途,違法違規封閉空中花園和開敞式公共平臺。物業管理公司應加強對空中花園和開敞式公共平臺的后期管理,勸導業主按照規范使用,保障立體生態住宅項目正常運行,對違規行為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同時物業公司要接受屬地政府監管。
宗地2021-68號須全部建設安置型商品房,銷售均價為18600元/平方米,由福州市土地發展中心回購,該項目由晉安區人民政府實施監管;建設商貿樓建筑面積8300平方米,由福州市土地發展中心按照6258元/平方米回購;回購商貿樓配套地下車位的,回購價格按照經評估的市場評估價下浮10%確定;回購部分商業商務起始樓面地價2160元/平方米,可售商業商務起始樓面地價7000元/平方米。
宗地2021-77號應建設自持酒店建筑面積5.4萬平方米,競得人還需自持商業商務建筑5000平方米(其中商業2500平方米)。具體監管事宜按照競得人與晉安區人民政府簽訂的履約監管協議執行;商業(酒店功能除外)、商務建筑每一分割單元建筑面積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底層商鋪不受此限制。
據悉,本次出讓項目應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試行)》(榕政綜[2017]1164號)要求實施裝配式建造。宗地2021-60號、61號應符合綠色建筑標準,100%全裝修。宗地2021-55號、56號、57號建設應符合綠色建筑標準,全裝修比例應達到60%以上;其余商品住房項目鼓勵進行裝修。
在競價方式方面,宗地2021-60號、61號采用“限地價、競首期付款比例、搖號”方式拍賣出讓。競買人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價的,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當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價后,不再接受更高報價,有其他競買人愿意接受該最高限制地價,則競買方式轉為競首期付款比例(即自地塊簽訂合同之日起10日內繳付出讓價款的比例),以最高限制價格時的50%比例(含競買保證金)起拍,競拍增幅為5%,競拍上限為100%。首期付款比例達到100%時,搖號確定競得人。
宗地2021-55號至59號、62號至75號采用“限地價、搖號”方式拍賣出讓。競買人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價的,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當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價后,不再接受更高報價,愿意接受該最高限制價的競買人均可申請參與搖號,搖中者為競得人。
宗地2021-76號至84號按照價高者得原則拍賣出讓。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此前報道,9月8日,福州四區陸續出讓11幅住宅地塊,分別是宗地2021-37、40、41、42、43、44、45、46、47、48、49號,均采取“限地價、搖號”方式出讓。最后兩宗地2021-48和49號成功出讓,總成交價為5.88億元,總出讓面積為7萬平。據此,11宗地全部成功出讓,總成交價為70.34億元,總出讓面積為42.98萬平。其中,保利以17.13億+搖號競得3.19萬平商住地,為今天出讓的最高價地塊。
關鍵詞: 福州